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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生军训服装供货商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01号)

2021-09-13 15:43:24 | 分类:变更公告 | 浏览量:8318


关于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生军训服装供货商招标项目的更正公告01号)

 

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发布的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生军训服装供货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BBY-N-2021031)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间收到部分供应商的质疑,经与采购人研究讨论决定,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1.对原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四章第(二)款“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变更为:

评标项目

评审

内容

分值

评审因素

商务部分(30

类似项目经验

15

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军训服装用品供货实施经验的,1项得 1 分,最高得 15 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原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体系

认证

3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1 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以提供证书原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据,且合格有效的(指证书查询状态为“有效”)否则无效。

售后服务承诺

4分

1、供应商承诺能按照学校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军训服装用品得2分;

2、供应商承诺对于军训服装用品能及时调换得2分。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增值

服务

4分

供应商承诺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增值服务内容并被磋商小组认可的,1 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服务

评价

4分

供应商已完成的类似军训服装用品供货项目得到使用单位出具的服务优秀评价意见的,1 项得 1 分,最高得 4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甲方出具的服务优秀评价意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技术部分(40分)

供货

服务

方案

5分

1、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对交付进度控制措施、配送方案、应急处置措施有详尽描述,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4-5分;

2、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包含了交付进度控制措施、配送方案、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2-3分;

3、供应商提供了供货服务方案,但缺陷、漏项较多得1分。

服装

样品

15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交的服装样品及服装检测报告,按样品的外观、材质、质量等方面进行比较:

1、产品通过检测,无色差,手感好,美观精致,服装款式、色泽、整体美观得10-15分;

2、产品通过检测,有色差,手感较好,较美观精致,服装款式、色泽、整体较美观得5-9分;

3、产品通过检测,较大色差,手感一般,较美观精致,服装款式、色泽、整体一般得1-4分。(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训练鞋样品

5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交的样品,穿着舒适、耐穿、耐磨等方面进行比较:

1、军用鞋样品舒适、耐穿、耐磨得4-5分;

2、军用鞋样品较舒适、较耐穿、较耐磨得2-3分;

3、军用鞋样品基本舒适、基本耐穿、基本耐磨得1分。

军帽、腰带、军袜、臂章样品

5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交的样品,做工、外观等方面进行比较:

1、样品做工精细、美观精致、结实耐用得4-5分;

2、样品做工较精细、较美观精致、较结实耐用得2-3分;

3、样品做工一般、基本美观精致、基本结实耐用得1分。

质量

保证

5

1、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对质量检查措施、流程;质量问题处置措施有详尽描述,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4-5分;

2、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包含了质量检查措施、流程及质量问题处置措施,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2-3分;

3、供应商提供了质量保证方案,但缺陷、漏项较多得1分。

5分

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军训服装用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不会引起学生或家长投诉,并有明确的违反承诺处罚标准的得 5 分。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价格部分

3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价格部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部分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采购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为了让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定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9点,现延期至2021年9月19日上午9点。

3. 本更正公告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样效力。磋商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官网、湖北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特此通知。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湖北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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