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装修工程更正公告(02号)
2021-09-13 16:49:33 | 分类:变更公告 | 浏览量:8284
阳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装修工程更正公告(02号)
各供应商: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采购公告时,因我公司工作人员失误,没有填写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现对本项目磋商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近三年(2018年 1 月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3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或建筑改造工程。需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复印件,以有效证明的落款时间为准)。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二、为保证供应商有充足的反应时间,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顺延至2021年 9 月18 日,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和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变。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顺延至2021年 9 月23 日 9 时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采购地点不变。
三、本更正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样效力。磋商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阳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湖北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 9月 13日